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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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行为准则

2026-09-20 16:50:39 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3

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(以下统称"振石股份")致力于与供应商建立廉洁、诚信、负责任、可持续的合作关系。本准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、国际通行准则(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、《中国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》等)及振石股份采购管理要求制定,是供应商及其员工、分包方在与振石股份合作期间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标准。


一、商业诚信

1.   不通过伪造数据、夸大宣传、捏造事实等手段获取信任或业务。

2.   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产品与服务,产品的瑕疵、缺陷及潜在风险应主动、提前告知。

3.   尊重知识产权,保证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存在知识产权瑕疵。

4.   主动申报与振石股份或其他存在潜在竞争关系企业的关联关系,并在合作期间持续排查、及时更新申报。

5.   产品制造条件或者企业工商信息发生重大变更时,主动告知振石股份。


二、廉洁从业

1.   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向振石股份工作人员及其亲属、亲友行贿、送礼、送物,不提供回扣、佣金、挂名工资、有价证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2.   不以考察、参观、洽谈业务、签订合同等名义安排可能影响合同公正履行的宴请、外出旅游或娱乐场所消费。

3.   不为振石股份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,不为其购买、建造、装修、维修私人住房,不为其婚丧嫁娶、家属及亲友的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提供方便。

4.   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擅自与振石股份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相关事项私下商谈或达成明示、默示的意向。


三、公平竞争

1.   不注册、控制多个账号参与投标以抬高中标概率。

2.   不与竞争对手围标、串标、陪标,不达成价格同盟或分割市场。

3.   不诽谤、诋毁、抹黑其他竞争对手。


四、人权与劳工保护

1.   严格遵守最低就业年龄规定,杜绝使用童工;招聘时有效鉴别员工年龄,不安排未满 18 周岁人员从事可能危及其健康或安全的工作。

2.   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(认定标准以国际劳工组织第 29 号公约为准),并审慎排查产品全产业链中的强迫劳动风险。

3.   支付的薪酬符合最低工资、加班工资和法定福利等规定,足额、按时支付给员工本人并提供清晰易懂的工资单。

4.   遵守工时与休息休假规定,所有加班必须自愿。

5.   不因人种、肤色、年龄、性别、性取向、民族、残疾、怀孕、宗教信仰、政治派别、社团成员身份、婚姻状况等在聘用、薪酬、升迁、奖励、培训、解雇等方面歧视员工;不要求员工接受带有歧视目的的医疗测试或体检。

6.   尊重员工依法组建和加入工会、集体谈判与和平集会的权利,建立有效的劳资沟通机制,员工可就工作条件和管理实践表达看法与疑虑,不受歧视、报复、威胁或骚扰。

7.   建立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,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,落实入职体检与定期体检,如实告知岗位危险源并提供有效预防措施,为高风险岗位员工提供额外保险,防范火灾、爆炸及致命事故。

8.   提供干净的卫生间设施和饮用水,必要时提供卫生的食物与储藏设施;员工宿舍应洁净安全并具备合理的活动空间。


五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

1.   遵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妥善处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、废气、废物,杜绝未经处理直接排放。

2.   建立适宜的环境管理体系,持续降低单位产值的用水量、能源消耗量、废物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。

3.   识别并控制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他材料,确保其得到安全处理、运输、存储、使用、回收、再利用和处置。

4.   采购原材料和规划土地使用时应优先考虑环保标准与生态影响,评估对生物多样性及土地的潜在影响,并落实生态预防和修复补偿措施。

5.   禁止违规砍伐森林,加强森林保护,降低毁林风险。

6.   供应矿产类产品的,应提交《矿产品无放射性污染声明》,确保货物辐射剂量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并符合 GB 4223-2017 等标准。


六、冲突矿产

1.   遵守振石股份发布的《负责任矿产采购政策》


七、信息保密

1.   对因合作获知的振石股份及其关联公司专有技术、商业秘密、商业计划、投资与财务信息、营销策略、产品信息、技术资料、样件、图像影音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,仅用于合作目的,未经书面同意不作他用。

2.   因业务需要向雇员、咨询顾问等第三方披露的,应与第三方约定不低于本准则的保密义务。

3.   在振石股份营业场所内遵守外来人员管理规定,未经书面同意不抄录、拍照、录音、摄像、复印。


八、附则

1.   本准则适用于向振石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所有供应商,供应商应将其传达至员工、分包方及上游供应链。

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振石股份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。